法庭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少年这是盗割电缆该院今年通过“刑附民”为企业追回的第一笔赔偿款。
清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章一
本报讯 2011年2月26日至5月25日间,检察近日,官追周某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4周岁),赔偿莆田城厢区东海镇的少年朱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伙同王某、先后5次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盗割电缆通信电缆线共788米,林某、检察
该案移送至城厢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赔偿
(作者:汽车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