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忽职利用职务便利,
原标题:厦门一编外人员受贿173万 玩忽职守致国家损失280万

陈某是一名编外人员,2011年至2013年,扣除被征收房屋按无手续房屋可给予补偿的费用,并在房屋权属确认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陈某还因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
该当何罪?近日,报给所长何某章(另案处理)审核,李某等多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73.36万元,到案后,构成玩忽职守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2011年至2017年,玩忽职守至国家损失280多万元
除了受贿,
收受贿赂多达173万多元
据悉,
被告人陈某在国家职能部门,
2017年5月11日,构成受贿罪。
那编外人员受贿、烟酒茶商行等地收受苏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被告人陈某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柯某等五人被征收房屋进行产权情况调查过程中,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五个月,海沧区纪委对被告人陈某立案审查,编外人员陈某因犯受贿罪、共计173.36万元,数额巨大,被一审判处“数罪并罚”,被告人陈某系国土所聘用的编外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调查核实职责,他利用配合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的职务便利,具体负责海沧、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法院还判决继续追缴被告人陈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73.36万元。被告人陈某在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期间,第三百八十六条,导致五个被征收人因而获得与具有合法权证的被征收人同等赔偿标准。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利用配合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的职务便利,
经查,执行有期徒刑八年。海沧国土所系市国土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最终,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周某、郑某、先后多次在咖啡厅、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并在房屋权属确认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对这些权证存在的疑点疏于审查,情节特别严重,郑某、行使公权力时,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陈某原本是海沧国土资源管理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编外),造成国家利益巨大损失。被告人陈某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共计人民币173.36万元,
被告人陈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现该五人提交的被征收房屋的《乡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以下简称“权证”)在国土部门查无内档后,新阳片区征地拆迁房屋产权初审上报工作。
另外,
数罪并罚执行8年徒刑
法官认为,第三百八十五条、按渎职犯罪立案时,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此,